最新民调:岛内过半民众认为苏贞昌行政团队应总辞,不能拖至明年******
中国台湾网12月1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亲绿智库“台湾民意基金会”今天(15日)上午发表“关于2022选后苏贞昌行政团队应否总辞的最新民意”民意调查。结果显示,53.2%同意总辞,当中有25%表达 “强烈同意”总辞。
“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民调结果传达了一个清楚的讯息,明显超过半数的民主期盼苏贞昌行政团队此时应总辞,不能拖到明年,同时这项发现也透露了台湾主流民意对民进党当局迅速落实责任政治的期待和要求。
游盈隆指出,民调结果另显示,除民进党支持者外,其他各党支持者或中性选民都呈现多数或绝大多数同意总辞,不能拖到明年,即便是民进党支持者对此问题也是看法分歧,毫无缺乏共识可言。(编辑/李宁 审校/李柏涛)
(来源:中国台湾网)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